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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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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书面审理是指第二审人民审理二审刑事案件时,只就当事人的上诉状及其他书面材料进行审理,不需要诉讼参加人出席法庭,而直接作出判决或者裁定的一种审理方式。不公开审理,是指人民在进行诉讼活动时,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其他正当事由,对案件不进行公开审理的司法审判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 第二审人民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第一百六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所在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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