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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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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

(1)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此为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如果前后两罪都是过失犯罪,或者前后两罪中其一是过失犯罪,则不构成累犯。

(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是构成累犯的刑度条件。换言之,构成累犯的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如果前后各罪所判处的刑罚都低于有期徒刑,或者有一罪低于有期徒刑的,都不构成累犯。

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这是构成累犯的时间条件。

2、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是:

(1)前罪和后罪必须均为危害罪。

(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

后罪可以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的任何时倏,不受两罪相隔时间长短的。

假释期满第六年犯新罪的犯罪者,不会被认定为是一般累犯,但可能会被认定为是特殊累犯。根据规定,累犯不得被判处缓刑、不适用假释、且所有的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审理刑事案件的,在判刑之前,就需要确定涉案人员是否是累犯。

一、一般来说累犯缓刑适用吗

累犯是不适用于缓刑的。

根据《刑法》

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危害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第七十四条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包括两种:危害犯罪的累犯和普通累犯。对于前者,只要曾犯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组织的犯罪,任何时候再犯以上相同之罪的,都视为累犯。

对于后者,必须同时满足:

1、前后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

2、前后都是故意犯罪;

3、前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4、前罪实施时已满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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