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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刑事案件批捕后的工作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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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案批捕后的工作,是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以及由人民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第九十四条

人民、人民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机关对于经人民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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