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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虚假身份信息登记的婚姻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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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虚假身份信息登记的婚姻,当事人想要离婚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以重婚、未达法定婚龄、有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三种无效婚姻以外的情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人民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如何判定婚姻无效如何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无效婚姻没撤销可以再婚吗

无效婚姻没撤销是不可以再婚的。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是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人民申请确认婚姻无效的情形。婚姻无效的情形是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只有向申请婚姻无效,下达裁定后,婚姻关系才自始无效。

三、无效婚姻都是什么形态

无效婚姻包括以下形态:双方是重婚的。双方结婚时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双方没有达到法定婚龄但是领了结婚证的。根据法律规定,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中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七条

当事人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的三种无效婚姻以外的情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人民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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