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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内十级工伤的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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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果用人单位购买工伤保险,则由保险支付;否则由用人单位直接赔偿。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还可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终止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

法律分析

厂里十级工伤的赔偿: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交通、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还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上的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了工伤保险的,直接由工伤保险予以支付。如果用人单位并未为劳动者购买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直接赔偿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十级工伤的赔偿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情况下,还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些费用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直接赔偿劳动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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