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培训费用,用于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这部分培训费用的使用不能作为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条件。
(二)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干这个活,这个培训就是本条所指的培训。
(三)至于培训的形式,可以是脱产的,半脱产的,也可以是不脱产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同时,约定服务期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