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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许可证不到50米不给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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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烟草专卖许可证不足50米,可按以下流程办理:1、提交申请:向当地烟草专卖局(或烟草公司)提交申请,说明情况,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2、审核:烟草专卖局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包括现场勘察、烟草专卖证情况核查等。3、调整措施:如果审核结果显示您的烟草证不符合规定,烟草专卖局会通知您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如关闭其他经营性单位等。4、重新申请:如果您采取了调整措施,可以重新提交申请,烟草专卖局会再次审核,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发放烟草专卖证。烟草专卖许可证不足50米原因:1、新设烟草产品零售点的,新设零售点前后与已设零售点的距离应不少于30米。2、在副食品、小百货等综合市场设立烟草产品零售点的,每个市场比较多设置2个零售点,新零售点与现有零售点的距离不少于30米。3、新设零售点必须距中,小学大门的距离应不少于50米。4、申请人有当地法定单位出具的残疾、下岗失业、特困等合法证明,并纳入千镇连锁超市和万村安全店建设项目的连锁直营店和安全店。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在同等条件下给予适度照顾,间隔可以放宽,但新设零售点前后与已设零售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5米。综上所述,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可能不尽相同,建议在申请前先了解当地的规定和流程,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与住所相的固定经营场所;(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烟草证办理对两店间距是有要求的,需要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规定烟草证店距离30米-100米以上,各地规定略有不同。 另外要注意的新店如果在学校附件,要求烟草证申请新店距离大于100米-150米以上。法律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一)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二)中、小学校周围; (三)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四)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五)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六)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七)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烟草专卖法规定学校周围50米内是不能设置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当然每个地区的情况不同,但是大都在50米左右不能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因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都是按照各地区情况而定的,所以规定多少米不能在学校周围,具体要看各地的情况。以宜昌市为例,是出台了具体办法。按照《宜昌市城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第六条规定第一款中就有相关规定,中、小学校进出口周围50米内不得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第十二条规定,中、小学校进出口周围50米内已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户,在许可证有效期满后不再延续。如三个月内在其他地点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点之间距离设置不低于30米。也就是说如果在学校周围已经取得烟草证的,期满后不在续办。如果是需要办理的,就必须远离之前办理地方30米才重新办理。而宜昌市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结合宜昌市城区实际,制定本规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十六条 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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